县安监局建立“四个”责任制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制。对各乡镇(办事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行再明确。按照“属地原则”和“行业原则”,工作中各司其职,各履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建立长期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设施标识,加大重点区域、地段警示牌的设立密度,加强巡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严格做到人员、资金、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是建立定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责任制。根据行业和季节特点,定期开展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严从重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是建立问责追究责任制。对隐患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因失职渎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倒查追究主管人员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对违纪违规问题,启动问责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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