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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坚持“四个有”做好专项调研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30 23:48:5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动机构改革由“物理变化”到“化学反应”转变,县委编办“四个有”,以学习研讨、调查研究、执行工作、解决问题为突破口,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调研工作。
        一、学习研讨有抓手。为做好调研工作,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调研组,深入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化对《条例》的认识,准确理解《条例》内容,将《条例》作为调研工作的“行动指南”,把政策刚性挺在前面,把《条例》始终贯彻在机构编制调研各项工作过程中。
        二、调查研究有力度。加大调研力度,主要采取调查问卷、部门自评、询问查阅、报送材料等方式,围绕部门“三定”规定执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乡镇和街道改革落实等方面查找问题,通过调研,了解到一些职能部门间还存在部分信息共享不畅、职责划分不清等情况,梳理出问题清单,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事实依据。
        三、执行工作有依据。严格遵守县委编委和县委编办工作规则,坚决执行“编委一支笔”审批,对重点工作事项编制工作流程,切实做到依规办事,依法办事,对于调研中各单位提出的增加机构编制事项,坚持深度挖掘机构编制资源,通过内部增加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从而破解机构编制供需矛盾。
        四、解决问题有方法。针对调研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方式方法,通过查阅部门“三定”和部门权责清单,合理合法界定双方职责,明确主体责任。对于双方职责存在交叉的情况,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建立开放、共享、共赢新机制。

终审:民权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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