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发布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8-26 19:10: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近日,我县在《民权县人民政府网》、《民权网》、民权电视台发布了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公告。享受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条件:1、申请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2平方米者;2、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非农业户口;3、申请廉租住房补贴资金时,其家庭是县城规划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家庭人口总数以户口簿登记人口为准。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8月19日--9月5日到所在居委会申报。(房管局)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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