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禁止使用童工和违法使用未成年工人专项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切实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根据商劳社[2008]46号文件精神,5月19日,县劳动保障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使用童工和违法使用未成年工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纺织、服装、制鞋、餐饮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大量招用农民工的企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于使用童工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次检查活动至6月30日结束。(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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