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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2017年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2 17:10:23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文件精神,根据上级有关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精准脱贫。依托脱贫攻坚规划,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规划引领统筹整合资金的安排使用。

  2.权责对等,县为主体。省、市将财政专项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县人民政府承担资金使用和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享有与主体责任相对应的政策制定、资金安排、项目审批等自主权,根据脱贫攻坚规划改变上级专项资金用途。乡(镇、街道办)根据本地脱贫任务,顺民意愿,力求实际,认真编制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乡(镇、街道办)申报、实施、监管、验收,县级审批方案的原则,增强各乡(镇、街道办)的主体责任。

  3.改革创新,突出实效。鼓励结合实际探索统筹整合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方式,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突出脱贫攻坚成效。

  4.运行规范,强化监管。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管,把控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确保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三)目标任务

    以五个一批 、五大措施、九大工程为平台,积极创新统、用、管、评工作机制,努力探索能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扶贫工作成效。

预计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6570万元,集中支持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本年度全县53个贫困村12900个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任务。

、工作方案

 (一)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

2017年,民权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6570万元,其中:

(1)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按照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确定的范围执行,20类共61项资金及省级相应安排的配套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对于中央相关部门安排的试点类项目资金,在优先保障试点任务圆满完成的基础上,将其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2017年,计划统筹中央财政资金28896万元。

2)统筹整合省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部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保方面的13大类共28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2017年,计划统筹省级财政资金2374万元。

3)统筹整合市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市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的等13项涉农财政资金。2017年,计划统筹市级财政资金300万元。

4)统筹整合县本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县政府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本级安排的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明确可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范围。2017年,计划安排县级财政资金5000万元。

5)支持各部门统筹结余结转资金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要求,推进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攻坚期内,对财政净结余资金和结转一年以上未用完的结余资金,财政部门将收回,优先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对不足一年的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可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后,由县财政收回统筹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二)纳入统筹整合资金的分配使用程序。

1、民权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对于纳入统筹整合的涉农财政资金,重点围绕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和“九大工程”建设,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脱贫规划走的原则,按照优先用于产业发展和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要求,完善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建设,突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直接扶持,优先考虑当年预脱贫户,科学合理地从中筛选扶持项目。

2、民权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根据项目性质分类,到户增收、互助金、小额贷款贴息等产业类、补贴类项目由乡镇负责实施管理;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指派扶贫、发展改革、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应部门负责实施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全权负责项目申请、考察、论证、设计、招标、实施、质量、监督、检查、验收、账务处理等工作。

3、财政部门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下发的资金分配文件,将整合资金拨付到国库支付中心,严格实行单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类资金,由乡镇财政所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工程建设类项目严格执行工程行业规范、建筑标准和定额,实行招投制、合同制管理、项目法人制、监理制、预决算审计制、工程验收制、专账制和县级财政报账制。

4、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审计、纪检、检察、监察、财政、扶贫、发展改革等部门,成立项目监督审核组,全程参与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立项、采购招标、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资金使用计划

2017年度,民权县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36570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896万元,省扶贫专项资金2374万元,市专项扶贫资金300万元,县级资金5000万元。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如下:

1、精准到户到人项目投入13577.5万元,其中

1)转移就业工程。2017年度安排整合资金100万元,其中培训贫困家庭劳动力200人,投资40万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300人,投资60万元。全部使用扶贫资金。

主管部门:县扶贫办

2)扶贫贷款担保贴息。2017年投入县财政资金2300万元,扶持贫困户产业项目贷款担保及财政贴息。

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3)产业扶持项目。2017年投入财政整合资金11177.5万元,其中:特色农产品产业1025.2万元,畜牧养殖产业2301.6万元,温棚设施农业3993.8万元,特色加工产业837.7万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贫车间”项目3000万元,其他产业项目19.2万元。解决43335个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问题。

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2、基础设施项目投入16940.95万元,其中:

1)交通。2017年投入财政整合资金4412.28万元,修建四级农村公路88.25公里。

主管部门:县交通局

2)水利。2017年投入财政整合资金3821.43万元,用于胡集乡交通桥梁1座、新打机井1300眼、农村安全饮水管网延伸工程1550.36万元,贫困村农田水利管护维修及村级管护员工资251万元

主管部门:县水利局

3)基层场所建设。2017年投入财政整合资金4200万元,为53个贫困村修建村室、卫生室、公厕、乡村大戏台、农村超市、文化广场及购买体育设施器材、路灯等项目。

主管部门:县住建局

4)污水处理工程。2017年投入财政整合资金996.24万元用于庄子镇、北关镇、孙六镇污水处理项目。

主管部门:住建局

5)林业绿化工程。2017年度投入财政整合资金1161万元用于贫困村村内绿化工程。

主管部门:林业局

6)特困户集中供养中心建设项目。2017年投入财政整合资金1000万元,用于建设民权县特困户集中供养中心一所,床位500张、房屋7500平方米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民政局

(7)农村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补贴项目。投入资金1350万元,用于贫困村及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补助。

   主管部门:城管执法局

3、社会保障项目投入4751.55万元,其中:

1)教育保障补贴。2017年投入财政整合资金774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补贴426万元、高中阶段补贴169万元、免学费县级配套资金75万元、大学阶段补贴104万元。

主管部门:教体局

(2)大病补充保险补贴。2017年投入财政整合资金278万元,用于购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大病补充保险。

    主管部门:卫计委

(3)危房改造项目。2017年投入财政整合资金2399.55万元,用于2823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

    主管部门:住建局

(4)贫困村及贫困户保险项目。2017年投入财政整合资金700万元,其中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98万元,产业温棚保险240万元,小麦种植保险145万元,花生等作物种植保险117万元。

    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5)医疗救助。2017年投入财政整合资金600万元,用于对患病且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

主管部门:民政局

4、其他

2017年投入县级财政扶贫资金13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以奖代补、项目规划设计、工程监理及管理费等。

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及有关项目单位

、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民权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人员组成,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抽调各部门精兵强将成立13个常设工作组,脱离原工作岗位集中办公。统一制定资金整合方案,制定脱贫攻坚规划,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实施。

  (二)切实强化部门职责县直各部门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确定部门分工,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明确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政策,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县政府将履行监管职责、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将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重点检查统筹整合和盘活存量情况、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等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情况,重点检查不执行试点政策、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造成资金不有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三)切实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开展扶贫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统、用、管、评”有规可循、有法可依。完善《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并做好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以规划引领资金统筹整合。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不一致的,以总体规划为准,建立扶贫动态项目库;建立正负面清单制度,对正面清单中整合支持的重点支出,作为我县财政资金整合投入的重点,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事项,不得以财政资金列支;建立资金整合使用绩效奖补机制,鼓励积极作为。

    (四)切实强化督查检查。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善于总结,及时解决项目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力争出成效、出机制。实行“三监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须自觉接受审计机关及监察机关、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四公开”是指脱贫攻坚计划、统筹整合资金方案、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的行政村进行公开,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整合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表:1、2017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2、2017年脱贫攻坚到户到人项目计划表

          3、2017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计划表

          4、2017年脱贫攻坚社会保障项目计划表

          5、2017年脱贫攻坚其他项目支出计划表

 

 

                      O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2017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xlsx

民权县2017年项目库附件表 - 副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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