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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5 16:19: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规定,结合《民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民权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20年度民权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40公顷以下

(二)2020年度供应总量中,拟安排用地31.3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7.31公顷,居住用地80.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3.47公顷特殊用地2.47公顷共计235.43公顷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民权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1)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保障性住房供应。棚户区(危旧楼)改造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廉租房用地和商服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未列入供应计划指标的,本年度内批准的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和政府收购、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经县政府批准后供地。从严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对单宗房地产用地原则上控制7公顷以下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附件1中),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从严审核,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不断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推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

(六)严格按照产业集聚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

附件:1、民权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民权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计划明细

 

 

202031

2020年供地计划 汇总表.xls

2020年供地计划细表.xls



终审:民权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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