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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权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3 15:01:5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财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实施方案》(财办〔2021〕16号)以及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结合我县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围绕支持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继续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精准发力,精准施策,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全面完成乡村振兴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精准整合、分类实施的原则。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紧紧围绕脱贫群众不返贫,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为引领,以乡村振兴为导向,区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分类实施,编制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年度项目计划,引导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统筹整合,确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精准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的原则。完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协调工作机制,细化各涉农部门统筹整合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涉农资金整合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绩效的原则。按照政府统筹整合、部门、乡镇具体实施、村密切配合的模式,进一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机制,严格整合资金和项目管理,高标准、高配置、高效率管理使用好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

实施目标

严格落实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建立涉农整合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科学编制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库,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资金与防返贫及乡村振兴任务挂钩,按照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1600万元,全力保障全县2021年度防返贫及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需求。

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一)中央资金(16类):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森林资源管护和相关试点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部分)、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原中央专项公益金彩票支持扶贫资金)、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资金等。按照“统筹兼顾,因需而整”的原则,本年度计划整合中央资金23441万元,具体以上级文件下达的资金为准。

(二)省级资金(11类):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水利发展资金(不含水土保持监测和淤地坝除险加固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和除险加固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补助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含列农机购置补贴支出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支出的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含安全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含奖补资金)、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含省级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等。按照“统筹兼顾,因需而整”的原则,本年度计划整合省级资金10027万元,具体以上级文件下达的资金为准。

(三)市级资金(14类):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优势特色产业培植、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资金(含农业农村局和供销社)、奶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村综合改革及一事一议资金、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等市级安排用于支持我县脱贫攻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按照“统筹兼顾,因需而整”的原则,本年度计划整合市级资金2132万元,具体以上级文件下达的资金为准。

(四)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按照“统筹兼顾,因需而整”的原则,本本年度计划安排县级本级资金6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五)其它资金。支持各部门统筹结余结转资金用于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安排7项16个预计投资21478.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945.23万元、省级资金6063万元、市级资金400万元、县级资金4070万元。

1. 2021年民权县农村道路建设项目(10个)

1)建设任务:续建庄子镇等各乡镇2020年农村四级砼道路70.448公里之尾工,本年度折合修建5米宽厚度18厘米混凝土道路19.8公里;新开工补齐非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项目4.5米宽、18厘米厚混凝土道路等35.2公里;2020年以工代赈18厘米厚5米宽C30示范道路5公里;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老颜集乡产业项目区道路4.5米宽、18厘米厚混凝土道路1.6公里;2021年民权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田间道路项目,新建宽4米、厚18厘米平原四级砼道路100.2公里。通过农村道路建设,解决项目区群众45257人生产生活出行难,促进乡村振兴。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4306.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695.23万元,省级资金3480万元,县级资金131.73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不同,招标时间有差异。本类项目最迟的2021年7月15日完成招标,7月26日开工,2021年10月30日全部完工,2020年11月10完成验收及资金拨付。

4)绩效目标:通过产业道路建设,确保乡镇种植、养殖、加工等产业项目区之间道路贯通,有效解决45257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销售等出行中困难问题,便于群众致富,促进乡村振兴。

5)责任单位:县交通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及各有关乡镇。

2、2021年民权县续建2020年农田建设项目(1个)

1)建设任务:续建2020年农田建设项目,新打农村机电井Φ40CM、深60-80米农田机电井838眼,桥涵119座,疏浚沟渠52公里,护坡6.38公里。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792万元,其中:县级资金2792万元(上年度已安排资金3760万元)。

3)时间进度:本项目已于2020年5月30日完成招标,2020年6月20日开工,2020年10月20日完工2020年11月10已完成验收。本项目资金已完成拨付。

4)绩效目标:有效改善项目区8万亩农田灌溉能力不足问题,确保项目区内粮食生产安全,促进15500个农户增产增收。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及各有关乡镇。

3、2020年民权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建设19个乡镇(办事处)29处供水厂(站)铺设PE管道总长度为76.172km,配套潜水泵12套、50t 压力罐3台、40t 压力罐3台、30t 压力罐2台,配套软启动柜3套,容量50kWA变压器1台,电缆3.18km(含潜水泵井口下电缆1.44km);新打机井4眼。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09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45万元,县级资金550万元。

3)时间进度:本项目于2021年8月20日完成招标,2021年8月25日开工,2021年11月15日完工,2021年11月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有效缓解原水源井数量不足、设备老化、供水量不足情况,有效改善12280户、49117人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4、民权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个)

1)建设任务:改造2020年新鉴定17个乡镇农村危房295户。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596.27万元,其中:县级资金596.27万元。

3)时间进度:本项目不需招标,已于2020年6月10日开工,2020年11月10日完工。2020年12月10完成验收。该资金已完成拨付。

4)绩效目标:改造17个乡镇农村危房295户,保障农户住房安全。

5)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民权县2021年有机农业示范园水系联通及调蓄建设项目(1个)

1)建设任务:黄河故道有机农业示范区水系连通工程水闸工程8座;桥梁工程29座(其中包含板桥和拱桥);圆管涵工程12座;机井工程100眼;渠道治理工程6条总长度17.01Km,渠道衬砌651m。。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03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038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8月20日完成招标,2021年8月25日开工,2021年11月25日完工,2021年12月1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灌溉面积4.0万亩,农作物亩增产120斤,解决项目区群众农业基础薄弱的问题,实现农业收入稳定和改善生活环境。受益农户2610户8812人。

5)责任单位:水利局。

6、民权县2021年双塔镇秣坡村红色基地水生态治理项目(1个)

1)河渠治理与岸坡整治3100米,重(新)建桥梁9座。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40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400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于2021年7月10日招标, 2021年7月20日开工,2020年9月20日完工。2021年9月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带动该村红色旅游经济发展,推动当地乡村振兴步伐。项目聘用农民工进行施工增加工资收入。

5)责任单位:水利局。

7、民权县2021北关镇东村污水管道建设项目(1个)

1)建设任务:新建北关镇东村直径1米污水主管网 3.8公里。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0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于2021年7月10日招标,2021年7月20日开工,2021年9月20日完工。2021年9月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该村污水乱排放严重污染河道问题,并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归还河流一池碧水。

5)责任单位:北关镇政府。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其他类项目

2021年产业发展类项目和其它类计划安排14项30个计划投资20121.7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495.77万元、省级资金3964万元、市级资金1732万元、县级资金1930万元。

1. 2021年民权县优质粮食基地建设项目(7个)

1)建设任务:规划新打机井1258眼,增施土壤调理剂180吨,增施有机肥9000吨,地力培肥11.7万亩,建设白云寺、程庄、胡集、龙塘、人和、褚庙、北关7乡镇高标准农田18万亩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902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027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于2021年6月10日招标,已于2021年7月2日开工,2021年10月20日完工。2021年10月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新增灌溉面积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18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672.64万公斤,其他农产品177.5完公斤受益农户40734户,直接受益农业人口156160人,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民年纯收入增加总额4943.07万元,项目区公众满意度95%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 2021年民权县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帮扶10177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放小额贷款10177户4.72亿元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481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481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标,已于2021年1月1日开工,2021年12月1日完工。2021年12月1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发放小额贷款101774.72亿元,户年增收2000元以上。

5)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3. 2021年民权县“雨露计划”培训项目(2个)

1)建设任务:职业教育补助1900人,短期技能培训培训补助农户500人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8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85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标,已于2021年1月1日开工,2021年121日完工。2021年126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对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2020年秋、2021年春季学期在校生达到应补尽补的原则,防止原贫困户家庭子女因贫辍学,减轻原农村贫困家庭负担,确保原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摆脱精神贫困。同时鼓励和引导我县农村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和新成长劳动力积极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实现转移就业、增加收入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4. 2021年民权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7个)

1)建设任务:续建2020年扶贫冷库15座、温室大棚55座;新建温室大棚50个,育苗棚3570平方米,2200平方米水肥一体化自动喷灌大棚38座,标准化产业园基地300亩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8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90万元,省级资金1000万元,县级资金250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已于2020年42日招标, 2020年4月10日开工,2020年10月30日完工。2020年11月10已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按每年回报不低于10%,受益原贫困户每户每年平均增收不低于1000元,同时吸收农户在大棚内打工增加收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5. 2021年民权县加工流通产业项目(4个)

1)建设任务:新建王庄寨年产8000吨和北关镇年产1.2万吨农作物废弃料加工生物饲料站点各1处;新建庄子镇两层水产品加工及冷储车间,面积总计2016平方米;民权县大一农业融资村集体发展资金600万元收购土豆加工原材料,建设土豆生产基地,订单收购农户产品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70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360万元,县级资金1340万元。

3)时间进度:王庄寨8000吨和北关镇1.2万吨农作物废弃料加工生物饲料,采用“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模式,补贴资金按资产量化到村集体北关镇任庄、郭庄、相府营和王庄寨郝庄、李西村,项目不需招标;大一农业、庄子镇水产养殖项目均为资产收益融资项目,定期收益归村集体,到期还本,项目不需招标。该项目2021年8月8日开工,2021年10月20日完工。2021年10月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生物饲料深加工项目按照“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模式,通过资产租赁、农户务工、收售秸杆、发展无抗养殖等,带动周边村委农户务工和参与农产品订单收购,增加收入,带动养殖户发展无抗养殖降低养殖成本,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养殖收益;民权大一农业农产品加工项目、庄子镇水产品加工及冷储项目通过“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保本增效”,企业按年支付资产收益金,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年不低于资金额7%,到期归还本金。

5)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

6. 2021年民权县葡萄产业园项目(1个)

1)建设任务:新建500亩酿酒葡萄新品种示范基地,改建350亩酿酒葡萄种植基地,新建冷库1座,更新葡萄酒加工设备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0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00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2021年310日招标,2021年318日开工,2021年10月20日完工。2021年10月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带动野岗镇7个村委1000多户农户参与葡萄种植相关产业,形成以野岗镇为主的民权葡萄种植产业园。建设时聘用农民工进行施工,后续雇佣农户园中工作,增加工资收入。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 2021年民权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土壤采样化验,建设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7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8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标,2021年7月7日开工,2021年10月20日完工。2021年10月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1200吨,提高化肥利用率40%以上。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 2021年民权县通村道路管护公益项目(1个)

1)建设任务:组织不能外出农民群众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维修养护以前年度农村道路1050公里,实施路肩培土、路面保洁、损毁工程维修等,保持公路完好率,同时促进农户劳动增收。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81万元,其中:市级资金381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标,2021年1月1日开工,2021年12月20日完工。2021年12月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对农村公路设施养护,增加了好路率和使用年限,提高了公益项目效益,促进新农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同时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可吸纳不能外出务工的700多户农业人口家门口就业,人均年增加收入5000元以上,有效巩固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9. 2021年民权县农村水利管护公益项目(1个)

1)建设任务:组织聘用经济困难农户通过以工代赈形式对以前年度有损毁现象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硬化沟渠、机井、地埋管道、桥、涵、闸进行维修养护,保持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完好率,促进效益发挥,同时增加农户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27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27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标,2021年1月1日开工,2021年12月20日完工。2021年12月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加强了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管护,增加了农田水利设施使用年限,提高了公益项目效益,促进农作物增产增收,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同时通过以工代赈形式吸纳了不能外出务工的529人农村人口在家门口就业,增加农户收入,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0. 2021年民权县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费补助项目(1个)

1)建设任务:为全县有转移就业意向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发放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促进已脱贫农户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24万元,其中:市级资金324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标,2021年6月30日开工,2021年9月20日完工。2021年9月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鼓励原建档立卡农户转移就业,增加农户工资性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

5)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2021年民权县种养殖补助项目(1个)

1)建设任务:鼓励原建档立卡农户进行特色农业生产种植,发展畜牧养殖,激发内生动力,实现致富奔小康,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50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500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标,2021年77日开工,2021年1020日完工。2021年10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鼓励原建档立卡农户通过种、养殖,有效综合利用本地特色农产品产业和农作物秸秆等资源,助力人居保护环境,增加农户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12. 2021年民权县农村垃圾集中清运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对全县19个乡镇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实施集中收集、清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654.7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54.77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标,2021年1月7日开工,2021年12月20日完工。2021年12月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农村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垃圾随意丢弃习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碧水蓝天,推进乡村振兴。同时通过吸纳农户参加垃圾捡拾工作公益岗位,促进农户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3. 2021年民权县双塔镇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

1)建设任务:新建双塔镇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新建深1米,宽2.30米,长100米集水池22个。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4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于2021年7月10日招标,2021年7月20日开工2021年9月20日完工。2021年9月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助力韭菜无土栽培技术,解决韭菜等土生蔬菜生产中农药高残留问题,助力项目区打造蔬菜无土栽培示范区,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责任单位:发改委。

14.2021年民权县项目设计、监管、管理项目(1个)

1)建设任务:2021年度全县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镇振兴项目进行设计、监理、管理,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有效推进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500万元,中、省、市资金比例按《河南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执行,其中暂安排提取:中央资金100万元,省级资金20万元,市级资金40万元,县级资金340万元。具体按最后资金到位情况统算。

3)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标,2021年1月1日开工,2021年12月20日完工。2021年12月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有效保障2021年度全县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镇振兴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做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5)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六、部门分工

按照县委、政府“规划先行搭平台,政府统筹定目标,分工负责抓落实”的要求,根据县级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分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暂按未调整名称)各组成部门分别负责实施基础设施、产业扶持等具体项目,全权负责项目的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施工、检查及验收。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全县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总体规划及项目立项工作,精准实施本部门项目。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产业扶持、村集体经济收入等项目的初审和前期工作,以及人居环境改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安全饮水、农田水利等项目的初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4.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桥梁项目的初审、前期工作,以及农村通村道路公益性岗位管护工作。

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危房改造等项目的初审和实施工作。

6.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级村级基层组织、驻村帮扶项目的初审和前期工作,驻村第一书记项目监督实施工作。

7.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文化器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数字电视及宽带安装等公共服务类项目的初审、前期及建设;旅游产业、村文化室、活动广场等公共服务、广播电视户户通项目及乡村旅游建设项目的预审、前期。

8.县财政局:负责制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足额安排县本级专项资金,对统筹整合资金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等。

9.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项目库建设,结合当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规划提出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全面统筹协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精准实施补齐非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人居环境改善及“雨露计划”等本部门项目。

1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户参保项目的预审、前期以及建设工作。

11.县政府金融办:负责牵头各银行实施金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小额信贷贴息实施等工作。

1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占地手续的预审、批复等工作。

13.县审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专项审计,项目工程决算审计等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审计结果。

14.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谋划、制定方案、申报、前期及建设工作,以及本辖区内原扶贫资产及以及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项目新形成的资产登记、管理、管护等工作。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统筹程序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涉农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推进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工作上来,充分认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举措,是新形势下提升脱贫县财政保障能力、提高资金效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集中力量支持脱贫地区持续发展,有利于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和示范引领发挥。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每个项目有一套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把守。定期召开统筹整合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加大督查力度,加强重大项目通报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各部门要增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主动性,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对接,在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上,必须吃准吃透分配方法,严格审核把关上报的相关数据;在争取专项转移支付上,要立足优势,依据规划,储备项目,精心组织包装申报项目,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在确保享受普遍优惠政策的同时,从特殊政策方面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实现年度转移支付增幅上升,总量增加。

(四)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积极探索开展产业帮扶全覆盖机制、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机制及建扶志扶智机制等机制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

(五)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实行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公开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各涉农部门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拨付程序

1.对于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重点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要求,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按照优先用于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规划和项目库建设,适当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清洁项目,科学合理地从中筛选扶持项目。

2.根据项目性质分类,产业发展类、到户补贴类、其他类项目由乡镇(街道办)负责实施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类、人居环境改善类等项目指派县乡村振兴、发展改革、教体、卫计、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相应部门负责实施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全权负责项目申请、考察、论证、设计、招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账务处理等工作。

3.财政部门根据指挥部下发的资金安排文件,将整合资金拨付到国库支付中心各部门零余额账户,严格实行单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涉及到户类项目资金,由乡镇(街道办)财政所直接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工程建设类项目严格执行工程行业规范、建筑标准和定额,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项目法人制、监理制、预决算制、工程验收制、国库集中支付制、专账制管理。

4. 项目实施。项目单位编制申请本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指挥部牵头县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局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库、项目绩效目标等集中评审论证,评审后进入项目库。依据入库项目,结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批复项目及资金规模。项目单位接到资金和项目批复通知,立即启动项目招投标,签订项目合同,实施项目。

5.指挥部组织县审计、财政、乡村振兴、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成立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组,加强对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指导、督导等工作,并对实施项目进行重点抽评。

(三)报账程序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报账制要求,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报账资料审核流程,按照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要求,积极拨付预付工程款;依据项目进度,及时审核办理报账拨付业务,提高报账拨款效率。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县级财政部门要发挥财政资金动态监管系统的监管职能,全过程监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运行,包括资金下达、账户管理、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等环节,实时监控资金运行情况,规范项目单位支出行为,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保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

1.预付项目启动资金。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已履行招投标程序并已签订施工合同的衔接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进场组织施工,根据《通知》要求和合同约定拨付工程30%预付款。

2.阶段性报账。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实施阶段性报账,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投资规模,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进行阶段性报账。项目业主单位要与项目施工单位签订规范合理的工程建设合同,根据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建设工期和施工进度,约定工程款支付的相关条款,增加阶段性报账次数。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报账拨款申请资料要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向财政部门申请报账拨款。暂不具备报账条件的,经项目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度确认后,县级国库支付中心可按照比工程实际进度低10%的比例拨付工程款。

3.竣工报账。项目预算评审、结算决算审计和资金报账支付要实行提前告知制。县级审计机关或对政府评审机构要制定具体明确的项目预算评审、结算决算审计、评审资料清单和报审程序,提前告知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建设施工单位,提高工作效率。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建设施工单位提供项目资金报账支付的明白卡和流程图,列出报账支付所需资料清单,限时审核完毕,支付资金。对建设内容复杂、金额较大的项目或审计、评审力量不足的,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及时对统筹整合项目预算、结决算进行评审,限时(7个工作日)办结。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但尚未进行结算、决算审计、评审的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凭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按工程款的80%申请拨款;竣工结算、决算审定后支付审计决算金额97%的工程款。

4.质保金拨付。认真执行留置质保的相关规定,按合同总价的3%执行,质保期满后,相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复验,经复验合格的,及时将质保金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

5.涉及农户补助类资金应通过 “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据实审核补贴对象相关信息(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内容,并及时报国库支付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应及时将补助资金核拨到县农商银行批量代发户,由县农商银行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八、监管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一制定资金整合方案,制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规划,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实施。

(二)切实强化部门职责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科学编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规划,明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倾斜支持政策,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县政府将履行监管职责、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审计、纪检、财政等有关部门将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重点检查统筹整合和盘活存量情况、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情况。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三)切实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统、用、管、评”有规可循、有法可依。完善《总体规划》,并做好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以规划引领资金统筹整合。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不一致的,以总体规划为准,建立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动态项目库;建立正负面清单制度,对正面清单中的重点支出,作为我县财政资金整合投入的重点,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事项,不得以财政资金列支;建立资金整合使用绩效奖补机制,鼓励积极作为。

(四)切实强化督查检查。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善于总结,及时解决项目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力争出成效、出机制。实行“三监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须自觉接受审计机关及监察机关、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实行“四公开”,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的计划、统筹整合资金方案、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的行政村进行公开,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整合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表:

民权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2021年 6月23日

 


终审:民权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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