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
(第十三批 编号D3HA202312040018)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我县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十三批编号D3HA202312040018的群众举报件后,立即展开查办,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属实,有关问题已办结。具体报告如下:
一、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D3HA202312040018举报内容为:商丘市民权县程庄镇陈集村西北角,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废水直排至厂区西侧的土地上,散发刺鼻性气味。
二、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民权县程庄镇,按行业类型属于非金属加工制造;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污染;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散乱污;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位于民权县程庄镇陈集村扶贫车间内,该工厂为程庄镇史庄村村民郭子豪于2023年10月1日与陈集村委签订了租赁合同后建设的,10月10日开始购进设备,建设沉淀池,主要设施有破碎机、清洗池、沉淀池等,无任何审批手续。
三、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一)关于“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废水直排至厂区西侧的土地上”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在废编织袋粉碎加工过程中有水洗工艺,水洗废水经沉淀后重复利用,在水洗过程中有废水外溢流入扶贫车间西侧地中。
(二)关于“散发刺鼻性气味”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使用的原材料为废编织袋,工人在拆解分拣成捆的废编织袋时,有异味散发。
四、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辖区内“散乱污”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处,取缔整治一处,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7号。
(三)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散乱污”企业,12月7日前,对该“散乱污”企业取缔拆除;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为民权县程庄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员为单勤勇,具体负责该“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民权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排查力度实现动态清零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处,取缔整治一处,确保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五、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7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废水直排至厂区西侧的土地上”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民权县程庄镇政府已于2023年12月7日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拆除取缔到位,已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理场地。该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沉淀池中的废水已运至程庄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污染已消除。
2.关于“散发刺鼻性气味”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民权县程庄镇政府已将散发异味的废编织袋运至民权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发电厂)焚烧处理,污染已削除。
(二)处理情况
程庄镇陈集村党支部书记田长伟因将扶贫车间租赁给“散乱污”企业,存在失职行为,中共程庄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田长伟诫勉谈话。
六、办理结果审核情况
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和处理整改情况已经逐级审核,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审核表》。
七、公开情况
该问题有关情况按要求公开,公开内容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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