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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2 17:42:30 浏览次数: 【字体: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

(第十六 D3HA202312070018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8日,我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十六编号D3HA202312070018的群众举报件后,立即展开查办,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有关问题已阶段性办结。具体报告如下:

一、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D3HA202312070018举报内容为:2023年12月3日反映商丘市民权县程庄镇李堂村粮管所对面,顺鑫砂石料厂扬尘和噪音问题;12月5日躲避环保部门检查,环保工作人员来检查时打开环保设备,走后就把设备关闭了,扬尘很大;早上7点就开始工作,噪音影响居民生活;希望该厂能取缔或者工作环境密闭处理。

二、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民权县程庄镇,按行业类型属于非金属加工制造;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顺鑫砂石料厂”实为民权县顺鑫民用建材销售部,位于民权县程庄镇李堂村粮管所对面,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民权县顺鑫民用建材销售部,2022年2月11日注册,统一社会代码:92411421MA41W3227X,2022年10月份开始经营。经营者:刘中华,电话:15136608222,主要经营范围为零售石子、沙子,主要设备是铲车和运输三轮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该销售部属于环评豁免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该销售部属于环评豁免类,民权县顺鑫民用建材销售部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审批手续。

三、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不属实、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本批次举报问题与2023年125日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十三批编号D3HA202312040035举报内容商丘市民权县程庄镇李堂村粮管所对面,顺鑫砂石料厂,距离居民区很近,工作时噪音和扬尘大,影响居民生活和健康,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一直没有处理结果。”问题基本一致。该次举报为重复举报件。

(一)关于“2023年12月3日反映商丘市民权县程庄镇李堂村粮管所对面,顺鑫砂石料厂扬尘和噪音问题”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民权县顺鑫民用建材销售部主要经营范围是零售石子、沙子,主要设备是铲车和运输三轮车,在正常营运过程中均是露天作业,存在扬尘和噪音问题。

民权县环境监测站于2023年12月6-7日对该建材销售部周边进行了噪声检测,结果显示:12月6日,夜间厂界噪声值东侧39.9dB(A)、西侧31.7dB(A)、南侧30.8dB(A)、北侧36.3dB(A);12月7日,昼间厂界噪声值东侧56.2dB(A)、西侧34.8dB(A)、南侧47.2dB(A)、北侧49.3dB(A)。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该建材销售部为Ⅱ类“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该建材销售部周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Ⅱ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国家标准。

(二)关于“12月5日躲避环保部门检查,环保工作人员来检查时打开环保设备,走后就把设备关闭了,扬尘很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时,民权县顺鑫民用建材销售部按照《商丘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料场周边架设有3米围档、安装喷淋设施、砂石料全部按要求覆盖。日常作业时开启喷淋设施;非作业时,不需要开启。与“环保工作人员来检查时打开环保设备,走后就把设备关闭”不矛盾。(附定时清扫和喷洒路面记录、砂石料全部覆盖图片)

(三)关于“早上7点就开始工作,噪音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核实发现,该砂石料场已经按照2023年12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13批编号D3HA202312040035问题办理结果,严格执行运营管理制度。一是砂石料场未封闭前不得营业;二是早八点前晚八点后及午间休息时间不得营业。经走访周边群众,暂未发现有举报人提出的“7点前就开始工作”问题。

(四)关于“希望该厂能取缔或者工作环境密闭处理”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针对群众举报问题,程庄镇政府高度重视,已要求该砂石料场物料存放采取密闭措施,砂石料未密闭前不得营业(责任单位:程庄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郭彦存)。同时,该建材销售部于2023年12月11日同民权县刘文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封闭料棚建设合同。

 四、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依法加强监管,督促顺鑫砂石料厂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砂石料未密封前不得营业,严格控制营业时间,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二)办结时限

2024年1月12号。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企业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商丘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四周建设3米高围档、安装喷淋设施、定时清扫和喷洒路面、砂石料全部密闭。二是严格营业时间,督促企业在早8时前、晚20时后和中午群众休息时间不得营业。三是强化属地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散乱污”类问题排查,对拒不整改的坚决取缔,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五、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11阶段性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该砂石料销售部作业行为,避免因扬尘和噪声污染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一是民权县程庄镇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要求该销售部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商丘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要求该砂石料销售部物料存放采取密闭措施,砂石料未密闭前不得营业。二是正式投运时,早8时前、晚20时后和中午群众休息时间不得营业。

六、下步整改方案

针对该类群众举报问题,程庄镇政府和县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对该砂石销售部巡查。一是要求该砂石料销售部物料存放采取密闭措施,砂石料未密闭前不得营业,同时确保早8时前、晚20时后和中午群众休息时间不得营业,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附:民权县顺鑫民用建材销售部承诺保证书、程庄镇政府巡查方案、民权县生态环境分局巡查方案)。二是民权县顺鑫民用建材销售部,于2023年12月11日同民权县刘文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合同,双方商定,非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2024年1月12日前封闭式物料棚竣工并投入使用。(附双方签订的建设合同)

七、办理结果审核情况

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和处理整改情况已经逐级审核,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审核表

公开情况

该问题有关情况按要求公开,公开内容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23年12月12日


终审:民权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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