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
(第二十二批 编号X3HA202312130036)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我县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二十二批编号X3HA202312130036的群众举报件后,立即展开查办,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有关问题已办结。具体报告如下:
一、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X3HA202312130036举报内容为:民权县程庄镇高庄东头,一垃圾回收站院内,隐藏一塑料颗粒加工厂,气味刺鼻。
.二、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按行业类型属于非金属加工制造;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垃圾回收站”,全称为民权县程庄镇高广塑料回收站,位于民权县程庄镇高庄村。经营者:高广(身份证号:412323197910107650),2016年4月20日注册,注册号:4114211611248200,经营范围颗粒塑料、废品购销。该废品回收站场址实为经营者家庭院内,2016年6月开始经营废品收购。
三、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民权县程庄镇高庄东头,一垃圾回收站院内,隐藏一塑料颗粒加工厂,气味刺鼻。”问题。
经现场核查发现,民权县程庄镇高广塑料回收站内确实存在塑料颗粒加工设备,设备已废弃,近期无生产迹象,无气味刺鼻问题。(附现场检查笔录、走访群众记录)。
四、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拆除塑料造粒设备,杜绝死灰复燃;同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发现此类问题,按照“散乱污”标准动态清零,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7日已办结,此交办件由分包县处级干部陈鸿志督办。
(三)整改措施
2023年12月14日,接到该举报件后,程庄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决定将塑料造粒设备进行拆除,于2023年12月17日将造粒设备全部拆除,并将其进行切割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发现此类问题,严格按照“散乱污”标准动态清零,达到群众满意效果。(附程庄镇政府管理制度、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管理制度、经营者保证书、造粒设备切割拆除图片)
五、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7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程庄镇政府已于2023年12月17日将造粒设备全部拆除,并将其进行切割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发现此类问题,按照“散乱污”标准动态清零,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六、办理结果审核情况
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和处理整改情况已经逐级审核,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审核表》。
七、公开情况
该问题有关情况按要求公开,公开内容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2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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