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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到我县检查指导社会法庭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04 17:28:47 浏览次数: 【字体:

王韶华查阅相关资料

 

 

12月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杜建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殷鹤修陪同下,检查指导我县社会法庭工作。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实地查看了部分社会法庭建设情况和案件档案,听取了有关负责人的汇报。对我县社会法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成立社会法庭对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作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借鉴、学习外地在这方面的先进工作经验,把社会法庭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为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地方法院要承担起责任,确保这项工作长期、健康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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