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手机版
无障碍阅读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政务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健康中国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7 08:51:25 浏览次数: 【字体: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终审:民权县府办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