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健康中国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7 08:51:2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7号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特此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 终审:民权县府办 分享到: 【打印正文】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