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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9 14:22: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栏信息录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有专人负责推进相关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在专栏信息录入工作中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二、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信息发布严格遵循“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对所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不出现严重错误的表述。同时信息发布要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文稿内容准确无误。请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认真填写《民权县乡镇(街道)信息公开专栏保障表》(见附件1)、《民权县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保障表》(见附件2),于2023年12月20日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至政府办519房间。

三、推动专栏信息录入

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县政府办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完成了以乡镇(街道)、县直单位为责任主体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集中发布各领域公开信息。现将《民权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各单位账号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民权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操作指南》(见附件4)发给你们,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认领账号登录网站后台,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栏目信息录入工作,并在今后工作中按照规定做好常态化更新。

    

附件:1.民权县乡镇(街道)信息公开专栏保障表

2.民权县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保障表

附件1:

民权县乡镇(街道)信息公开专栏保障表

保障单位


分管领导


电话


手机


责任科室


负责人


电话/手机


工作联系人


手机


电话


邮箱


负责相关栏目内容保障(如有更换请及时反馈更换信息)

保障栏目

以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开设的乡镇(街道)信息公开栏目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  知》(豫政办〔2020〕5号)

责任要求

1.政府办公室负责《民权县乡镇(街道)信息公开平台》的技术安全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不承担相关栏目公开内容的保密性、真实性审核工作,不承担相关单位发布/提供信息的行为或内容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2.保障单位负责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泄密问题,发布信息须从政治、法律、政策、保密、文字、舆情等方面进行审查,发布信息应遵循“谁签发、谁把关,谁发布、谁负责”和“先审后发”的原则,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保障单位承担所发布/提供信息的行为或内容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在民权县乡镇(街道)信息公开平台》关栏目发布的信息要做好审核工作,落实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制度,未经单位审核审批的信息不得发布。

4.申请单位指定内设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专栏日常管理保障,统筹做好本单位内部的相关信息汇聚和发布。

保障单位

意见

 

 

                     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政府办公室

政务公开办公室

意见

 

                          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网站账号分配

账号


密码


备注

请妥善保管网站信息发布账号和密码,如有泄露要立即修改密码,或申请冻结。

 

附件2:

民权县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保障表

保障单位


分管领导


电话


手机


责任科室


负责人


电话/手机


工作联系人


手机


电话


邮箱


负责相关栏目内容保障(如有更换请及时反馈更换信息)

保障栏目

以县直单位为责任主体开设的部门信息公开栏目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  知》(豫政办〔2020〕5号)

责任要求

1.政府办公室负责《民权县部门信息公开平台》的技术安全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不承担相关栏目公开内容的保密性、真实性审核工作,不承担相关单位发布/提供信息的行为或内容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2.保障单位负责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泄密问题,发布信息须从政治、法律、政策、保密、文字、舆情等方面进行审查,发布信息应遵循“谁签发、谁把关,谁发布、谁负责”和“先审后发”的原则,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保障单位承担所发布/提供信息的行为或内容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在《民权县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关栏目发布的信息要做好审核工作,落实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制度,未经单位审核审批的信息不得发布。

4.申请单位指定内设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专栏日常管理保障,统筹做好本单位内部的相关信息汇聚和发布。

保障单位

意见

 

 

                     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政府办公室

政务公开办公室

意见

 

                          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网站账号分配

账号


密码


备注

请妥善保管网站信息发布账号和密码,如有泄露要立即修改密码,或申请冻结。

 

 

2023年12月19日      


终审:民权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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