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6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户口迁移 |
民权县伯党乡户口迁移公开标准目录
民权县伯党乡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目录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受理部门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所需材料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户口 迁移 | 居住落户 |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公安机关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迁出市(县)外 | 迁往省外 |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 公民申请迁出户口,持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符合迁出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准予迁入证明。 | 当场办理 | 免费 | 公安机关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省内居民“一站式”迁出 |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 省内居民在省内进行户口迁移并符合拟落户地政策。 | 拟迁入地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经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确认,迁入地户政窗口“一站式”办结。 | 各地根据当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自行界定。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公安机关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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