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42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征地法定公告 |
民权县伯党乡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民权县伯党乡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 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法定 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 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 地补偿安置方案》全 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土地管理法》《土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 组公示栏公 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 | 睢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 | √ | √ | |
张贴公示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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