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6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民权县北关镇 北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村委、镇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公共消防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实现我镇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北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孙祥辉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主任:李经波 党委副书记
李文雷 武装部长
李 波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安德生 党政办主任
魏 华 纪委副书记
朱士刚 综治办副主任
李东亚 自然资源所所长
赵 森 财政所所长
韩传强 民政所所长
沈振海 应急办主任
张 超 文化站站长
许方超 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黄茂盛 中心校校长
王彩州 供电所所长
濮朝阳 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李经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日常各项工作。镇消安委工作职责及制度机制同本文件一起公布,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1.北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2.北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度机制
北关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附 件:
北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总则
为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按照“属地管理、分线监督、分级负责”管理的工作要求,各村、企事业单位、各办(所、室、中心)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共同责任。消防安全实行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和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形成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领导工作责任制。
二、组织机构
北关镇成立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消安委),作为镇政府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镇消安委主任由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书记、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等担任,成员由镇党政办、综治中心、土管所、财政所、纪委、民政所、应急办、工会、宣传办、文化服务中心、城管所(综合执法队)、中心校、供电所、卫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镇消安委下设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经波同志负责,2名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作为镇消安委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镇消安委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以下事项: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2、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
3、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工作台账、资料、记录及数据统计;
4、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5、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消防安全事故开展责任调查;
7、牵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8、其它涉及消防安全的工作。
县级消防安全委员会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和指派文员指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开展。
三、责任分工
(一)镇党政办
1、负责制定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消防安全工作方面的内容并进行审核,牵头督促村、部门、企事业单位制定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镇机关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车辆、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镇纪委
1、负责对村、机关内设机构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2、对各村、机关内设机构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进行责任追究。
(三) 镇综治中心
1、负责村、机关内设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督促工作。
2、负责外来人员集居点、出租房、车站、民宅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商贸领域各类展销、展览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4、协助镇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镇消安委要求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5、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做好消防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善后事宜。
(四) 镇土管所
负责对重点工程、建筑施工(含房屋拆迁、危房)等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参与相关消防安全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五) 镇民政所
负责敬老院、养老院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 镇财政所
负责保障镇消防安全专项经费的落实,并把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
(七)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1、负责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加工领域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粉尘企业、喷涂企业、加油(气)站等高危行业的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检查工业企业、存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消防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善后事宜。
(八) 镇总工会
负责组织企业工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检查等活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相关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
(九) 镇文化服务中心
1、负责全镇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 镇统战部门
负责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参与宗教场所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十一) 镇派出所
1、负责辖区内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2、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3、督促和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4、参与相关消防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现场警戒及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5、履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十二) 镇城镇办(综合执法队)
1、负责指导、管理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的查处和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镇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协助工作。
(十三) 镇中心校
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指导、监督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校内消防安全工作,在教学计划中列入消防安全工作内容。
3、组织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十四) 镇卫生院
负责本院及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医疗救护工作。
(十五) 镇供电所
负责对用电安全进行宣传教育,对供电线路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用电及电力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十六)各村委主任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委主任为消防安 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向本村各生产经营单位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抓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3、负责本村范围内的民房、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
4、负责本村内出租房、外来人口的管理。
5、全面支持、配合和主动协调镇消安委及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整治等工作。
(十七)镇一级垂直部门未设专门机构的,
由镇政府代管。
附 件:
北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度机制
一、议事例会制度
1、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单位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本辖区或本部门和行业消防安全状况,认真研究相关消防安全工作,全面部署,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综合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通报简报制度
1、乡镇消安委会应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方式包括定期在消安委会全体会议上通报、不定期通过消防工作简报进行通报、特殊情况以乡镇 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行文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专项工作实
施进展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突发重大火灾事故等。
2、镇消安委会原则上每月编发一期工作简报,由镇消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编发。简报内容主要包括各村(社区)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成员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亮点、上级领导对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推广各级先进工作经验。
三、工作调研制度
1、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工作调研。
2、调研课题应针对辖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限制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
3、采取走访基层、学习交流、外出考察等形式开展调研,并鼓励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活动。
4、镇消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调研报告的收集整理,对优秀调研报告可刊发简报或印制成册,并下发各成员单位和各村。
四、联络工作制度
1、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将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报镇消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成员单位需变更联络员时,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报镇消安委会办公室。
2、联络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镇消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联络工作可采取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或填报《工作联络反馈单》 的方式进行。
3、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报本单位消防工作情况、重大消防问题和火灾隐患整改等情况,提请本单位每半年向镇消安委会全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4、镇消安委会办公室应及时在消防工作简报中反映各单位联络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督查制度
1、镇消安委会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查,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火灾高发季节、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应加大工作督查力度。
2、镇消安委会工作督查实行委员带队负责制,采取联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和分行业、分系统督查等形式开展。
3、镇消安委会工作督查内容包括: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情况。
4、工作督查情况应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消安委会办公室。
六、经费保障制度
镇消安委会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如遇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突发性自然灾害救援、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和重大课题调研等情况,可向乡镇申请专项经费。
七、工作约谈制度
对消防安全工作不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开展明显滞后、因相同事项被乡镇消安委会连续通报两次或消防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乡镇消安委 会领导将约谈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或包片挂点领导。约谈 内容包括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被约谈人必须就改善本单位消防工作的措施和期限做出书面承诺。
八、安全检查制度
1、每年开展不少 2 次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2、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该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并督促责任单位在整改期间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直至整改完毕,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排查,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领域的排查治理工作。
4、完善村(居),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台帐建设,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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