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1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民权县北关镇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工作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进行,由家长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贫困家庭学生请在申请时要特别说明,以免学校在认定资助时造成遗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的一般程序为: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受理审核,经学校评议认定、校内公示、汇总上报、上级部门复核、资金拨付等环节,最后通过“一卡通”系统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社保卡。
学段 | 资助政策 | 资助对象 | 资助标准 | 备注 |
义务教育(小学、初中) | 两免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在校生。 | 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 直接减免 |
寄宿生 补 助 | 在籍在校的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 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 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 “一卡通”系统发放 | |
非寄宿生 补 助 | 在籍在校的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低保、残疾和孤儿特困家庭非寄宿学生。 | 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 “一卡通”系统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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