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手机版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001-2023-0000011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民权县北关镇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工作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进行,由家长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贫困家庭学生请在申请时特别说明,以免学校在认定资助时造成遗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的一般程序为: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受理审核,经学校评议认定、校内公示、汇总上报、上级部门复核、资金拨付等环节,最后通过“一卡通”系统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社保卡。

学段

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

备注

义务教育(小学、初中)

两免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在校生

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直接减免

寄宿

补  助

在籍在校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

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一卡通”系统发放

非寄宿

补  助

在籍在校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低保、残疾和孤儿特困家庭非寄宿学生

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一卡通”系统发放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