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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17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回应关切

【经济普查】白云寺镇转发: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普查对象:


国务院决定2023年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党的二十大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经济发展“家底”,对国家研究制定宏观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经济普查登记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填报2023年1月—12月31日数据。普查登记期间,将有佩戴工作证的工作人员分别于2023年8月至11月和2024年1月至4月上门登记、核对调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相关信息。届时,请准备好登记注册的相关证照和有关资料,配合普查员进行普查登记。

根据《统计法》相关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将对普查中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依法严格保密,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让我们一同努力,真实准确做好普查工作,为建设幸福民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民权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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