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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12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白云寺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8 浏览次数: 【字体:

白政〔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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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云寺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镇直各单位:

现将《白云寺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白云寺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白云寺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

 

 

附件:

白云寺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落实省市、县及有关部门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白云寺镇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压紧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各类风险,全面整改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教训吸取不深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排险除患,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学校安全方面:全面排查教育部门管理的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寄宿制学校和办学条件薄弱的乡村学校等各类风险隐患。聚焦校园消防、房屋建筑及施工、饮食、实习实训及危化品、燃气、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紧盯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排险除患,确保教育系统安全。(责任部门:中心校)

(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方面: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包括公办、民办机构)各类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制度执行、日常管理措施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责任部门:民政所)

(三)充电设施安全方面:全面排查全链各环节风险隐患。充电设施重点检查运营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安全责任管理等。持续加强对充电设施在建设程序、安全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现场管理、应急设施等方面的全面排查梳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责任部门:综合执法)

(四)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方面:全面排查建筑施工领域及工地各类风险隐患。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存在高大支模、大型基坑、地下暗挖的工程项目,聚焦施工人员集中的作业面、办公区、宿舍和食堂等重点部位,紧盯临电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强化责任、制度、措施等落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严防事故发生。工地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建筑工程工地是否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险;是否在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出入口、孔洞口、基坑边、每个临时用电设施设置现场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塔吊司机操作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是否持证上岗;办公区、员工宿舍等是否配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问题,门窗是否存在封堵问题,是否存在安装防盗窗问题;是否制定有针对性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是否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是否排查梳理危险因素和制定防控措施等。(责任部门:小城镇办、综合执法大队)

(五)高层建筑安全方面:全面排查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安全风险隐患。紧盯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及无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特别是建筑年代较长且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公共建筑,聚焦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燃气安全、防雷电装置、施工作业等重点,强化高层建筑屋顶平台违章建(构)筑物和高层建筑外墙广告牌、外装饰安全的整治,严格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违法作业等突出问题,全面解决高层建筑安全突出问题,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部门:小城镇办、综合执法大队、应急办)

(六)城镇燃气安全方面:全面排查城镇燃气全链条各环节风险隐患。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深入排查整治消除“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风险隐患,守牢燃气安全底线。(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大队)

(七)交通运输安全方面:全面排查交通运输领域各类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导检查“两客一危一货”企业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运输组织、动态监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公路隐患排查整治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大雾、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突出做好春运安全,督促运输经营单位聚焦大客车等重点全面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严查关键设施设备带病运行、关键岗位人员教育培训不足等问题。(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应急办)

(八)加油站安全方面:全面排查加油站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油罐及其附件、加油机、油气管路、防爆电器、防雷防静电装置是否定期检测维护,各种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齐全可靠,员工是否熟练掌握灭火知识等。(责任部门:应急办)

(九)商超、市场、餐饮、住宿业(不含民宿、旅游星级饭店)安全方面:全面排查商场、超市、市场、餐饮、住宿业(不含民宿、旅游星级饭店)等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是否制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演练,是否组织全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是否存在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等现象,是否违规存在“多合一”现象等问题。(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大队、应急办)

(十)白云禅寺等景区景点等安全方面:全面排查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景区内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星级饭店、民宿、新兴业态、文化和旅游活动等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是否建立责任清单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消防设施状态是否正常等。(责任部门:宣传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

(十一)医疗卫生机构安全方面:全面排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包含民营医院),托育、医养结合、疾控、精神卫生福利等机构各类风险隐患。聚焦安全责任制落实,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演练,消防安全,各类库房安全,建筑施工场所安全、危化品安全、燃气安全等,采取有力举措整治违规违法行为,坚守医疗系统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部门:卫生院)

(十二)“九小”场所安全方面: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培训机构、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各类火灾隐患。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火源、电源、气源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防火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定期开展演练,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和广告牌等障碍物,是否违规住人、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

(十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风险隐患,重点检查资质证件、安全设施完好性、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人员风险辨识能力、危险作业管理、应急救援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调度,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严格重大危险源企业包保责任落实,严防高风险区域人员聚集风险,强化动火作业、检维修、试生产安全管控。落实“减人行动”硬措施,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开展高危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人员数量。对2021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202年以来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进行“回头看”,严肃查处未批先建、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等违法违规问题。(责任部门:应急办)

(十四)森林防灭火安全方面:要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深入开展重大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及时督促整改。要积极推进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和防火道路建设,加快完善重点火险区火灾防控基础设施。要密切关注天气和森林火险变化趋势,及时会商研判,发布火险预警信息。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火源控制,强化火源管理。要以安全高效有序为目标,把完善预案作为早期处理的重要环节和基本功,加强应急队伍常态化实战演练。加强扑火机具车辆检修保养,及时补充灭火应急装备物资,确保火情出现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工作目标。(责任部门:消防站)

(十五)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方面:全面排查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灯会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实施审批许可;政府主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有正式文件明确主办主体,并明确安全责任人;场所管理者是否保障活动场所、设施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符合安全规定,是否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承办方安全工作方案是否符合安全实际和需要,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安全,配备充足专业保安人员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配齐配足安保设备、安检设备,严格限定人数,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公安机关是否周密部署安保力量,强化活动现场检查、安全监管,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举办。(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

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电力、餐饮、住宿、大型农贸市场等其他各行业、各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行政村、镇直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组织专业力量,明确责任区域,过细抓好隐患排查,采取果断措施,不漏一处、不少一环,全面覆盖,消除隐患。要坚持以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织牢织密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坚持“三管三必须”,以更严密的制度、更严实的举措,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督导督办。镇应急办要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加大通报、督办交办、提醒提示、警示约谈力度;明确督导内容,量化督办指标,从严从细从实推进专项行动。责任部门要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责任部门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小分队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严格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闭环整改。各行政村、镇直部门要持续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清单台账,照单管控风险、消除隐患、整改问题。要建立完善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汇总梳理企业上报、督导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闭环整改。

(四)加强安全防范。各行政村、镇直部门要科学研判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治理各类风险隐患,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紧盯岁末年初、复工复产等关键期,全面做好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充分把握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落细各项管控措施,坚决杜绝赶工期、赶进度、抢产量等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五)抓好消防安全。各行政村、镇直部门要深刻吸取典型火灾事故教训,聚焦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突出消防安全重点问题,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要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盲区,覆盖到各经营主体、社会单位,突出薄弱环节加大排查力度,强化部门联合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合力。要发动消防站所、综合综合执法大队等力量加强消防检查巡查,动员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六)严肃问责问效。各行政村、镇直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时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倒逼各类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格落实“三定两查”机制,充分发挥“领导+专家”作用,固定检查名单,固定检查对象,固定检查责任,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倒查”,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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