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9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宅基地使用情况 |
【审批程序】民权县白云寺镇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
1.建房户先写申请(包括家庭成员、住房情况、建房理由、拟建房位置、地类等);
2.把写好的申请找拟建房所在地村民组长和四邻签字同意,并交所在地村委会研究审议;
3.村委会审议过后,发放《白云寺镇农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审批表》、《居民建房选址申请意见表》,在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公示农户建房申请内容,公示期10日无异议后,村委会盖章,按照村规民约与建房户签订《白云寺镇农民建房协议书》;
4.建房人持相关申请材料(个人写的申请、《白云寺镇农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审批表》、《居民建房选址申请意见表》、《白云寺镇农民建房协议书》 )到镇政府规划部门申报。
镇政府规划部门人员联系驻村镇干会同国土所人员实地勘察,符合规划的绘图,报镇分管负责人审查。
分管负责人提交镇政府会议:符合条件的签批《白云寺镇农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审批表》,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签署村民建房用地审核意见,并报县政府审批用地。
5.申请人获《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村委会将申请人名单、宅基地面积、建房位置、层数、建房模式等信息公布;
6.镇委派驻村镇干联系规划部门人员和国土中心所人员会同行政执法中队、村委会到现场放线,放线后方可动工建设;
7.竣工后向镇政府申请验收,现场查验,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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