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27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民权县白云寺镇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方式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乡镇张贴版面内容: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您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可拨打0370-8583315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响应规定
事件级别 | 标 准 | 响应级别 | 启动级别 |
特别重大
|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件危害特别严重的; (2)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 (3)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 Ⅰ级响应 | 国家级 |
重大
|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由扩散趋势的; (3)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的; (4)省级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 Ⅱ级响应 | 省级 |
较大
| (1)受污染食品流入省辖市辖区2个以上县(市),已经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 Ⅲ级响应 | 市级 |
一般
|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经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
Ⅳ级响应 | 县级 |
注:此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食品”含保健品,“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附件2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突发事件名称 | ||||
突发事件种类 | ||||
事发单位 | 发生时间 | |||
事发地点 | 涉及产品 | |||
初判等级(√) | ( )特大 ( )重大 ( )较大 ( )一般 ( )其他 | |||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事件概况、可能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已采取措施等) | ||||
报告单位 |
(盖章)
| 报告时间 | ||
联系人 | 联络方式 | 电话: 手机: | ||
领导批示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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