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手机版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001-2024-0000009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6-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花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花园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0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各站所

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促进基层组织的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花园乡财务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花园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8日

 

花园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源节流,堵住腐败源头,促进我各项事业的发展,依照党和国家的财政制度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为体现政府职能,我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一律纳入财政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第二章 管理组织

第三条 成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审查,组织财务检查,听取财务汇报,决定对单位和当事人的奖惩。

第四条 各口分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报帐员负责本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

第五条 财政部门会计岗位人员在相对固定的前提下,做好轮换岗制度。

第三章 管理形式

第六条 根据我目前的财政体制管理形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一名报帐员,负责办理本单位的收支上缴和支出报帐及票据领发工作,各单位的会计业务由花园乡财政结算中心负责办理。

第七条 为了充分利用我资源,实行财政综合管理。各单位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按预算,追加按批复,分期拨付,收支挂钩。凡完不成序时收入任务的,经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财政部门按收入进度比例拨付经费,年终完不成收入任务的,将相应核减支出指标。

第八条 加强单位帐户的管理,严格实行财政单一帐户管理制度,各单位不准再设立过渡帐户或公-款私存。确需开设银行帐户的单位,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出申请意见报县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加强预算管理,单位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预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随意扩大收支范围和标准。各单位年初按收支范围和标准编报本年度预算,年终编报决算,财政结算中心综合平衡汇总,报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人代会通过后,由财政部门负责实施。

第十条 要切实加强财务计划管理:

(一)预算内资金及预算外资金使用,全部实行“一月一计划”和“申请拨款制”使用管理。每月的第一周由财政部门向党委、政府成员会议汇报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本月财务支出计划。

(二)汇报前首先由各分管副书记、分管副长,会同分管的业务和部门排出本月用款计划,送财政部门汇总后,报书记、长和分管财税负责人研究后,再提交党委、政府成员会议研究确定。

(三)本月中如遇特殊突发开支须由书记、长和分管财税负责人的共同研究核定,并下达增加月开支计划后执行。

第十一条 政府性债务实行年度收支计划管理,严格按照《丰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履行债务审批程序,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制定偿还计划,及时归还债务。

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在外开设的所有银行帐户,都必须预留长及有关财务业务人员印签。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每月向党委、政府成员会议汇报财政和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数字要准确,内容要详实,并当好参谋,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以便领导指导工作和决策。

第十四条 所有资金开支均实行先申请,后审批,再执行。 

第四章 管理权限

第十五条 要切实加强财务开支的管理:

(一)财政支出由长负总责,分管财税的负责人协助管理,在实际执行中,最后审批实行长一支笔,否则财政部门无权执行支出。

(二)在具体执行中首先由开支的经手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分管副书记或分管副长签字后,最后经长把关签字,财政部门方可执行。

(三)如遇特殊情况长外出(一周以上),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可暂由长授权分管财税的负责人审批,财政部门先予办理,待长补签凭证后,方可记帐。

(四)1000元以下,报告部门分管领导、政府乡长。1000元-10000元办公经费、1000--30000元设备采购、工程建设费用(含1000元)报政府乡长、党委书记;10000元以上办公经费、30000元以上采购、工程建设费用,报请乡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把计划关,如有超出及时汇报,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

(六)村级财务实行村帐管的方式,每月初各村会计准时将上月各村收支情况报经济管理中心,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整理各村帐务。各村严格执行零招待制度,帐务每半年定期向群众进行公布,对于政策扶持项目,各村严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严把支出关,认真审查批准手续和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要当面提出,并予退回,对无理要求的要及时向书记、长反映汇报。同时,财会人员要树立好服务意识,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

第五章 经费支出方法

第十七条 各单位的经费要统筹安排,分清主次,厉行节约。

第十八条 各级组织的参观、学习、培训,参加人员要事先写出书面报告,讲清目的、意义、作用,按上级文件核定费用,按管理权限批准执行,超支部分不予报销。自行参加的费用一律自理。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在财政部门借款,需要预支款项的,无论数额多少,要经长报书记同意审批后,财政部门方可办理。

第十九条 召开各种会议,其费用由主办人编制会议用款计划,经分管领导和长批准后执行。除党代会、人代会外,一般不安排会议用餐。 

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条 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财务纪律的监督工作,定期组织财务会审,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审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向党委、政府提供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报告。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一条 对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纪律、财务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领导和财会人员,党委、政府结合评先工作给予精神上、物质上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给予追回违纪资金或罚款的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