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19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隐患管理 |
民权县花园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察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四、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各相关管理部门、(制造车间、机加车间)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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