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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29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出生登记

出生登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生儿出生登记
户籍派出所
或其他户政窗口
新生儿出生登记。新生儿出生日期不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新生儿出生日期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和市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新生儿父母双方民族成份不同的,父母双方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若有其他情况的,按照 《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办理。
当场办理/30个工作日免费公安机关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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