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24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就业登记 |
民权县花园乡就业登记
一、适用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5日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公布,经四次修订,适用2022年1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订版);
2.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
二、适用对象
用人单位,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三、受理机构
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
四、受理方式
1.用人单位: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受理。
2.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或“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河南就业”支付宝小程序受理。
五、办理要件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于招用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统一登记时,应具有以下要件:
(1)用人单位营业证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分支机构提供法人营业证照及其授权文件。如上述证照信息变更的,需及时办理单位信息变更。再次办理业务时无需重复提交。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1份(用人单位签章)。
2.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到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同时具有以下要件: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副本。
3.劳动者转换就业岗位、未失业的,应及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变更。
六、办事流程
1.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就业登记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及时受理。
2.办理。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就业登记相关情况。办理成功后,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就业创业证》电子版,有需要的,经办机构协助打印或劳动者自行打印。
七、办理时限
窗口即时办结;网上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业务表单
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
2.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九、业务流程图
就业登记业务流程图
(联系单位:厅就业促进局)
业务表单1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 | |||||||||
单位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 |||||||||
序号 | 姓名 | 民族 | 身份证号 | 学历 | 户籍地址 | 常住地址 | 劳动合同起止日期 | 从事岗位 (工种) | |
(盖章) | |||||||||
经办人(签字): | 审核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业务表单2
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人员基本信息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民族 | 学历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址 | |||||
常住地址 | |||||
就业类型(勾选) | |||||
□从事个体经营的; □自营劳动者,包括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 □家庭帮工; □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 | |||||
个人声明
本人从事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现申请就业登记。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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