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民权县林七乡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民权县林七乡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 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林七乡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370—8731030
传真号码:0370—8731030
通讯地址:林七乡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476800
电子邮箱:mqlqxzf@126.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
2.信息名称。指该信息的标题,是表达信息中心内容、形式特征的名称。如果该信息没有正式标题,则应创建一个准确简要地概括信息内容的标题作为信息名称。信息名称应使用全称或规范简称。
3.公开形式。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4.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林七乡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乡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乡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
1.乡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乡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乡政府及乡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5.乡政府提交乡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6.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7.乡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8.乡政府重点工作;
9.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数据;
10.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乡政府人事任免;
12.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乡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民权网林七乡网页
2.公开栏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乡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林七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办理
1.登记审查。本机关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办理答复。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 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370-873211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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