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2023-0000011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农村危房改造既要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提高建房面积标准,引导农户量力而行,避免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的房房屋面积,原则上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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