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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08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就业协议书盖章、档案转入、档案转出办理须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就业协议书盖章环节: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23〕17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起,不再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同时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环节,并且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

二、高校毕业生档案转入须知:

1、商丘生源高校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统一负责邮寄,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档案邮寄地址可根据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进行选择。

虞城县人才交流中心:地址:虞城县城关镇西转盘东200米商永公路南侧;接档人:李佳;邮编:476300;联系电话:  0370-4190661。

2、依据教学厅函【2015】39号文件第三、四项要求,对各高校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邮政机要通信或派专人转递的高校毕业生档案予以接收,并提供相关服务。

三、高校毕业生档案转出手续办理须知:

1、高校毕业生档案需调往外地的,持身份证、毕业证、调档函前来办理调档手续。

2、高校毕业生档案需调往商丘市所属区县的,持身份证、毕业证前来办理调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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