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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1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办事指南

民权县褚庙乡特困人员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民权县褚庙乡特困人员办事指南如下:

一、办理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 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办理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  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家庭收入证明(如工资单、领取社会救助金证明等);

4.  家庭财产状况证明(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

5.  疾病证明、残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6.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学生证明、失业证明等)。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员会提出申请;

2.  社区(村)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街道办事处;

3.  街道办事处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报区(县)级民政部门;

4.  区(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范围;

5.  发放特困人员救助金及提供相关救助服务。

四、办理时限:

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如有虚假陈述,一经发现,将取消特困人员救助资格;

2.  特困人员救助金发放金额会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和家庭情况调整;

3.  特困人员应定期向社区(村)委员会报告家庭情况,如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以便调整救助金发放。

请按照以上指南准备相关材料,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如有疑问,请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村)委员会。祝您办理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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