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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29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保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春节将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坚持“三看一牢记”,理性消费、安全食用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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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保健食品标志


保健食品标志,俗称“蓝帽子”,用于帮助消费者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依法经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其最小销售包装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应有清晰易识别的该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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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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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注册或备案文号


在我国,进口保健食品和国产保健食品,均应当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注册或备案。每种保健食品都有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消费者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查询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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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标签说明书


保健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请消费者选购时,注意查看标签说明书上载明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及食用方法、警示用语等信息。孕妇、儿童、青少年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应格外慎重,尽量在家人的帮助下选购和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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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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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保健食品不是药物,
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保健食品是声称并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请消费者牢记: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切勿听信关于保健食品可以治疗疾病的虚假宣传,以免延误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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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市说新语

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存有疑问的,或发现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情形的,可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https://mp.weixin.qq.com/s/6-uT0CktJiXRM-C4w9UQ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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