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29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保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春节将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坚持“三看一牢记”,理性消费、安全食用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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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标志,俗称“蓝帽子”,用于帮助消费者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依法经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其最小销售包装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应有清晰易识别的该标志。
图片来源:《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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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进口保健食品和国产保健食品,均应当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注册或备案。每种保健食品都有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消费者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查询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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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请消费者选购时,注意查看标签说明书上载明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及食用方法、警示用语等信息。孕妇、儿童、青少年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应格外慎重,尽量在家人的帮助下选购和食用。
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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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是声称并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请消费者牢记: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切勿听信关于保健食品可以治疗疾病的虚假宣传,以免延误诊治。
图片来源:市说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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