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18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民权县褚庙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褚庙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褚庙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
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全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乡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乡长担任。
2.2 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乡政府办公室: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
(2)乡卫生院: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
(3)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依法处罚工作。
(4)派出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
(5)财政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工作。
(6)其他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发现潜在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3.2 预警
根据监测到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轻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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