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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08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老年人补贴

高龄津贴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补贴对象

具有本乡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300元。高龄老年人津贴待遇水平根据本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

三、补贴发放程序

1.申请  符合发放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应在年满规定年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二张,本人社保卡账号,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老人行动不便的可委托近亲属,凭有效身份证明代为申请,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等无委托人的,可由村(居)委会代为申请,填写《民权县高龄老人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受理及公示  村委会收到申请人的材料后,核定申请人的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将本村委会所有申请对象公示3—5天,无异议后,村委会在《民权县高龄老人补贴申请表》签字盖章,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乡民政所。

3.审查  乡(镇)民政所负责对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派工作人员(两人以上)入户调查申请人基本情况。审查结束后,在《民权县高龄老人补贴申请表》签字盖章,将申请表和本辖区高龄老年人汇总表(电子版),一并上报县民政部门。

4.审核  县民政部门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符合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县民政部门抽查比率不低于20%。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有关材料退回乡民政所,由乡民政所或村委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5.发放  符合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自年满规定年龄批准的次月起计发高龄老年人津贴,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延误申请时间的,从批准的次月起计发生活津贴。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单位:褚庙乡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岗

办理地点:褚庙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70-4511003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时令: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时令: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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