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20 | 发布机构: | 民权县南华街道办事处 |
生效日期: | 2024-03-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农村政策 |
关于《南华街道办事处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奖励主体申报的通知
各村(居)委: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的资金通知》(豫财农水【2003】100号)精神,民权县承担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为让项目资金发挥更好的作用,取得最大的效益,切实为我县粮食安全做出贡献,民权县农业农村局面向全县范围内遴选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项目实施地点。要求申报主体符合以下条件:
1、流转土地200亩以上并成方连片种植玉米的家庭农场、合作社;2、合作社、家庭农场有自己的独立对公账户,且账户处于使用状态;3、家庭农场、合作社法人无不良记录;4、项目区内配套设施完备,符合项目要求。请各村(居)委通知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即日起携带证件到南华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20日。联系人:管北京13037555919.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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