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2023-0000016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恢复户口 南华街道办事处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受理部门派出所及户政窗口受理办理条件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2、居民身份证;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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