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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234 发布机构: 民权县南华街道办事处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民权县南华街道办事处-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20]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三)政府保障兜底,鼓励劳动自立;(四)公开、公平、公正、及时。

  第三条  县级民政部门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工作,乡镇(街道)承接县(市、区)按程序委托下放的低保审核确认权限,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村(居)委会协助做好低保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本辖区内低保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相关服务,促进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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