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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270 发布机构: 民权县南华街道办事处
生效日期: 2023-1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民权县教体局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学前教育。

  1.对在校在籍的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及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600元的标准补助学前教育保教费。

  2.对在校在籍的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低保、孤儿和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补助。

  ——义务教育。

  1.对在校在籍的贫困家庭寄宿生学生,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对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低保、孤儿和残疾学生非寄宿生学生减半发放生活费补助。

  2.对城区学校(除农村学校外)在校在籍的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及残疾学生,实施省定营养改善计划,给予每生每年800元补助。

  ——普通高中教育。

  1.免除在校在籍的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低保、孤儿、残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依照审批证件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2.对在校在籍的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低保、孤儿、残疾等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

  1.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2.对具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1-2年级在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高等教育。

  1.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且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应届毕业生(用于特困生新生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2.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生源地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学费和住宿费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学费和住宿费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学费和住宿费总和高于贷款额度的则由借款学生自己补缴差额。

  注:1.各学段资助政策由学生在就读学校申请。2.资助原则:学生在籍在校,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3.补助资金按学期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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