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1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内设机构 |
民权县人和镇财政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乡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
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