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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03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3 浏览次数: 【字体:

 1、2023年起,取消就业报到证,高校毕业生档案由学校按照毕业去向和档案转递要求,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转往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所在地。

  2、流动人员需提供商调函、身份证等材料转递档案。

  3、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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