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6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预案 |
【自然灾害】孙六镇气象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本镇镇发生和有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保证气象灾告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滅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份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镇发生或可能发生干旱、雷电、风雹、秋风、寒潮、低温、暴雪、冰冻、雾霾等灾害天气适用于本预案。
1.4事件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其中红色为最高等级。
2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2.1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成立孙六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镇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杨德志(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王 辉(镇 长)
成 员: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卫曙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镇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实际情况,设相关处置工作组进行现场处置。
镇指挥部职责
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气家灾害应急预案,为镇政府提供防灾减灾决策依据和建议;
(2)负责气象灾害应急体系与设施建设,组织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并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3)负责调集气象灾害应众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协调解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的有关问题;
(4)指导和督促各村、单位开展相应工作;
(5)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镇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
(1)承担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气象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镇气象交害应急顶案,适时对预杂进行修订和完落;
(3)负责传达镇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气象交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简报;
(4)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评估、监定、市核和上报工作;
(6)镇指挥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项。
2.2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国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镇指挥部上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害信息。
(1)党政办:参与镇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发布气象灾害预案预报信息,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承担镇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应急站:配合协调各村.企业防御和抗击气象灾害工作:负责对全镇水利设施进行有效的监管,尽可能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组织抢修被气象灾害损环的自来水管道设施,保障自来水的供应。
(3)财政所:组织、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综治办:协助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5)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气象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气象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撇离和转移:协助提供部分道路实景信息。
(6)国土所:负责提供气象灾害时的地质实况,地质灾害监测
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对总调查和应对总监测工作,并对气象灾害造成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修复等工作。
(7)电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御气象灾害通信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送工作:及时指挥,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道。
(8)供电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
(9)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气象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各村委:负责按照镇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3现场指挥部
根据处置气象灾害的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其指挥长由镇指挥部指挥长确定,在镇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全镇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总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一下几个工作组进行现场处置:
2.3.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关于气象应急处置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其他各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配备人员、物资、器材等。
2.3.2减灾救灾组。由综治办牵头,农业服务力心,派出所,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等为成员,负责统计,分析受灾情况,提出减灾救灾措施,制定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等。
2.3.3应急救援组。由镇人武部牵头,派出所,消防中队为成员。负责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报县指挥部后实施,制定并实施防止气象扩大化的安全防范措施,统一指挥施救队伍,迅速开展现场应急伤员转运等工作。
2.3.4安全保卫组。由镇派出所牵头,引导群众有序撤离至安全区城,细织好特殊人群的疏散安置,维护安全区域内的稳定和治安。迅速对灾害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维护灾害现场交通秩序,保障救援道路畅通,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正常开展等。
2.3.5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设立现场医疗救助站,对伤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处理,并及时转送到医院救治,对现场牧援人员进行医疗监护等。
2.3.6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牵头,城镇办,食药所、供电所
事发地村委为成员。负责救援所需的各种物资、设备、生活及医药等后勤保障,负责供水、供电和通讯保障等。
2.3.7舆论宣传组。由党政办牵头,事故发生的村委为成员,负责事故救灾信息的统一发布,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保护措施的紧急公告,播放疏散词,正确引导社会輿论等。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与报告
建立以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气象灾害预警
3.2.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可以由有关监测部门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发布。
3.2.2发布内容
根据气象灾害的种类、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和发展态势,适时发布气象灾害性天气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及预警信号等。按照气象灾害分级标准,镇指挥部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负责灾害现场群众的防护指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预警准备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村、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4 预警知识宜传教育
各村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损失等情况,在2小时内向镇指挥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镇政府向县政府报告。
4.2响应启动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用,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和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別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害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己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项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发生一般气象灾害,应急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交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5.2基本响应程序
(1)镇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级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2)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灾害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和信息上报。
(3)灾害发生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上级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笑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灾害天气围困群众,及时将气象灾害情况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5.3部门响应
当气象灾害发生时,根据灾害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5.4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村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4.1暴雨、暴雪、风暴、雷电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应急站负责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和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和水段防洪工程的修复工作。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中心校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和中小学做好停课
准备。
供电所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卫生院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各村要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人员。
派出所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灾害发生后,财政、国土、农业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5.4.2大雾、霾
根据县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和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了解大雾、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供电所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啊。
派出所、交管所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各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5.5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6应急终止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根据县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或根据实际情况,镇指挥部视情宜布终止应急响应。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事发地村居及镇有关部门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灾害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群众,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6.2灾害评估
由镇应急办对灾害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相关部门要提供因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报县政府。
6.3应急工作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以后,各成员单位及时对应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向镇指挥部提交总结报告。镇指挥部组织总结应急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报县指挥部。
7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建设
为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按照“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指挥灵活、反应快速〞的原则,要充分发挥民兵、专(兼)职消防队在处置气象灾害中的骨干作用:要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
7.2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及时采取措施恢复被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7.3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贵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的资金保障。
7.4物资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特别是民政、农业、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并督促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裝备工具等的储备,加强生活、医药、防护用品类救灾的储备,加强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
8责任与奖惩
8.1责任与奖惩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不同程度给予奖励,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不作为的相关人员提出批评,行为严重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预案自制定发布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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