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06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预案 |
【公共事件】孙六镇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迅速的应对恶劣天气(如:台风、雨、雪、雾、异常高温等,最大限度的减少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确保营运车辆安全、稳定的运行,保证全乡正常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乡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因恶劣天气引发的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队伍。
总 指 挥:杨德志(党委书记)
指 挥 长:王 辉(镇 长)
副指挥长:刘永超(人大主席)
成 员:卫曙光 (党委副书记)
赵占东 (党委副书记)
魏培信 (纪检书记)
张 凡 (组织委员)
卢 倩 (党委委员、副镇长)
魏永红 (宣传委员 )
张 旭 (武装部长)
吴建华 (副镇长)
肖维臣 (副镇长)
李成强 (副镇长)
丁兴峰 (副镇长)
应急办
人武部
党政办
民政所
财政所
电管所
水利站
国土资源所
农办(经济发展办公室)
小城镇办
中心校
26行政村党支部书记。
成员:应急救援队成员
应急电话:0370-8831066
应急车辆:消防车两辆
2、职责
(1)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2)宣布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3)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及处理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收集汇总因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1、发生或接到因恶劣天气引发的安全事件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领导;
2、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指导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群众生命财产,维护好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积极向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提交安全事件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三、特殊天气特征界定:
雾天:遇大雾能见度在200m以下的;
大风:风力在六级及其以上的;
雨天:降雨等级为中雨以上。
四、应急处置
1、进入雨、雾、异常高、低温季节,应急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气象信息,做好每天的气象信息汇总,对于未来要出现的各种恶劣天气,及时通报全体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每天更新天气预报信息和预防措施,并加强对各从业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技术指导及培训,确保雨、雾、异常高、低温等恶劣天气下的行车安全;
2、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特殊天气应急预案后,对待发车辆及驾驶员实施安检及问询与告知教育,对在途营运驾驶员做好电话安全宣教,根据不同路线、不同天气的变化情况,教育驾驶员要严格按照特殊天气操作规程安全行车,并告知驾驶员执行雨、雪、雾恶劣天气备用运行方案;
3、恶劣天气操作规程:
要认真执行一要三不一准的安全操作规程:一要:即要加强预见性,措施提前,三不:不踩急刹车;不猛打舵轮;不空档滑行,一准:准确判断,高速变低速,引擎制动防侧滑。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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