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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06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宅基地使用情况

民权县双塔镇宅基地申请条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


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3.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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