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3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民权县双塔镇过渡期生活救助指南
1.过渡期生活救助:国家启动三级或四级响应:向三类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启动一级或二级,每人每天增加1斤粮;
2.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2000元;
3.旱灾救助:对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6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4.冬春生活困难补助:对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人均13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衣被取暖酌情补助;
5.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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