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1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信息 |
王桥镇中心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商丘市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细则》的要求,认真遵照执行。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安排。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准用于人员经费;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学校教学业务与管理的投入必须保证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30%以上;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仪器设备经费的投入与日常维修维护必须保证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以上;房屋、建筑物的日常维修维护,校园绿化、美化、文化建设的投入必须保证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30%以上。
中小学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又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经费,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和标准使用: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的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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