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12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民权县王庄寨镇过渡期生活救助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切实帮助群众度过难关,维护社会和谐安全稳定。
二、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口粮、住房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能取暖,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
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优先考虑受灾致贫返贫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困难优抚对象、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
各村委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评议、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
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
三、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受灾的受灾致贫返贫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困难优抚对象、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给予重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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