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12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灾情核定 |
民权县王庄寨镇灾情核定暂行办法
灾情核定暂行办法
为了做好灾情统计、核定、报告工作,加强对灾情的科学研判和信息采集,提高对灾情的监测、预测和防范能力保障灾害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暂行办法。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是指对灾害发生后的灾情进行统计和核定,并及时上报相关报告的工作。灾情核定主要包括:
(一) 统计灾害发生后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失踪、受伤和住院、转院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农作物、房屋和基础设施受损情况等。
(二) 核定灾情等级,根据灾害类型、规模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灾害等级,为灾情评估和救援部署提供依据。
(三)及时报告灾情信息,上报统计和核定结果,提供灾情信息给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为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救援工作的组织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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