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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4-0000006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监督检查

中共野岗镇党委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4 浏览次数: 【字体:

野文202432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县委第巡察组对野岗镇开展了巡察。12月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野岗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落实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接到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后,镇党委高度重视,于2023年12月5日在县委第四巡查组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卓洁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吴星平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工作的协调和跟踪督办。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推动整改任务的细化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完成,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镇针对反馈意见,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提交镇班子会研究通过后,以党委红头文件下发到镇直各单位和各村,对整改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并多次在班子会上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跟踪推进。

(三)加强督查,保证效果。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我镇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每周汇报整改工作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跟踪督办,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偏慢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确保在整改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3月1日,巡察反馈的2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整改完成率100%;制定的21条整改措施、集中整改期内完成21条、未完成0条。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聚集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1)镇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第一议题”工作制度,制定了《中共野岗镇委员会关于建立实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二是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镇党委每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确保“第一议题”制度取得扎实成效。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的、可执行性强的长效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第一议题”制度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推手。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理论学习有差距。一是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简单应付、走过场。二是镇党委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抓得不扎实。党员干部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时,镇党委只下发学习计划和学习资料,缺少督促检查跟进措施,干部学习效果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详细学习计划,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形成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笔记。二是强调全体干部新思想新理念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系列书籍100本,发放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册100余份,使干部熟知新思想新理念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从而更加深刻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加强日常监督,跟进干部学习进程,每周抽查学习笔记,干部学习效果有较大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扛得不牢。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严格落实“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党委书记卓洁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在总结发言时要求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能够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二是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明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党委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做好专题汇报工作,同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书记述职中必备的重要内容。三是组织全体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增强了全镇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 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 镇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走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组织全体干部与村“两委”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学习二是建立机关学习机制,组织定期对上级相关文件及讲话精神开展学习,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在加强学习督促时,根据自己工作实际进行应用,全面系统弄懂弄通,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开展“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活动不严不实。镇党委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时存在应付现象,个别党员学习笔记记录简单,缺少心得体会,达不到“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活动的目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对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坚持把学党史、强思想、促作为作为常抓不懈的主题,切实履行镇党委主体责任,把学习教育抓实抓牢,彻底解决学习教育的缺项和不深、不实问题,真正使党史深入到每一个党员心中,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做合格党员。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督查问责机制,把学习教育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尽快补齐短板,强化整改效果。三是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通过学、悟、查、做、改、促,继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抓出实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学习强国”平台使用推广重视不够,党员学习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镇宣传委员对学习积分5000分以下的镇直干部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其立即开始在学习强国学习,每天学习积分不得低于40分。同时,对未激活“学习强国”的5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立即激活开始学习,当日学习强国未激活5人全部完成“学习强国”激活学习,全镇干部职工干部激活率达到100%。二是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在班子会上对学习强国未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一事进行了自我批评,同时要求全体党政班子成员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学习。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镇党委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不能有效衔接,政策落实有差距。一是扶贫项目选项不够精准,项目惠民效果不佳。二是公益性岗位设置混乱,一人多岗重复领取公益性岗位工资。三是低保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低保问题时有发生个别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纳入低保,存在优亲厚友现象。四是危房改造针对性不强,惠民政策执行变形走样。五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存在短板。野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不健全,个别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常态化得不到保持。六是小额贷款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并争取县农业农村局扶贫项目,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精准筛选扶贫项目,从而增加脱贫人口分红收益。二是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重新梳理公益性岗位,合理分配,避免一人多岗重复领取公益性岗位工资。三是根据相关低保问题进行审核、复盘,制定了具体措施,由镇民政所牵头组成专项整改小组,对全镇低保户、五保户进行“举一反三”入户摸底、排查、核实,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条件及流程办理低保。四是落实危房改造工作监管责任,增加针对性,加强与住建部门、民政部门相互之间的沟通协作,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五是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六是加强小额贷款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积极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整村推进”土地整治复垦工作推进不力。野岗镇“整村推进”土地整治复垦工作不能从实际出发,没有做到因村施策,导致“整村推进”工作开展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召开班子会研究“整村推进”土地整治复垦工作,从实际出发,研究每个村的特点,因村施策,发挥出土地整治综合效应并配合宣传,让需要搬迁的农民看到新居住地的舒适与便捷,便能够大大提升农民的搬离意愿,感受到整治后自己可以切实得到的利益。二是加强对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资金投入,通过建立并优化投资机制、扩宽投资渠道来保障项目推进拥有充足的资金支持。三是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大力引进社会企业投资的方式,并通过国家相关政策来提高投资效果,降低企业投资风险,进一步保障土地整治项目推进拥有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加快“整村推进”工作的开展速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 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绿化树木重裁轻管,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镇农办及镇综合执法大队组成的调查小组,对全镇辖区内的绿化树立进行逐一排查。针对重点区域存在的绿化树木保存率低、管护差等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求镇区各商户对门前绿化树木加强管护抚育,禁止人为破坏。二是加大执法力量,确保打击力度。制定打击毁坏绿化树木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充实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采取有力措施对损毁绿化树木者进行严厉打击。同时通过村头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对违法典型予以曝光,起到教育警示宣传作用,坚决遏制住人为损毁绿化树木的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综合执法监管不严。

村民自建房审批不规范,存在批少建多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村民自建房审批工作,全面落实建房审批流程,完善审批资料。二是开展整治“两违”集中专项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进一步了解“两违”的危害性及后果,引导广大群众一起打击“两违”违法行为,积极为“两违”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综合执法,由镇自然资源所、乡村建设部门加强巡查力度,坚决打击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不严。个别村干部在任职期间违规领取退休支部书记补助,存在一岗双酬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党委书记亲自带队,赴各村开展调研,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摸排村级两委干部人员在岗情况,并由镇组织办、镇财政所、镇党政办进行多部门联合审核。二是克服补偿心理、特权心理、从众心理等错误想法,划定发放津补贴的纪律红线。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堵住津补贴或福利发放中的漏洞。督促”一把手”依法用权、慎重决策,在纪律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村干部争取福利,决不能打纪法的“擦边球”,甚至公然突破纪法底线。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重点领域监督不力,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1)“三资”监管不到位,存在集体收入资金未入账以及集体资产入账后无人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治工作部署会,要求各村开展问题自查自纠。二是对所有村委负责人做了“三资”业务培训,做到资源、资产、资金合理合法合规,确保从源头防范风险。三是镇财政所及镇纪委经常性开展财务督查,及时掌握各村财务管理动态情况,发现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问题及时提醒及纠正。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一是无公函列支招待费用。二是大额现金列支。三是固定资产未入账。四是向无预算单位拔付经费。五是村级经费长期滞留。六是白条列支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了接待工作的责任人,明确了其职责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公务活动范围和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派出单位发出的公函安排招待规格,确保接待工作的有序进行。二是加强大额现金收付的管理和检查工作。对大额现金收付的管理进行定期自查,加强管理工作,纠正违规行为,促进大额现金收付业务的不断规范。三是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理,核实资产的真实状况,对未入固定资产账的固定资产入账,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四是向无预算单位拨付经费必须向上级请示,按照有关规定,按流程办事。五是按照规定及时拨付村级经费。六是规范财务管理,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杜绝“白条入账”再次出现,做到规范做账。白条入账情况没有再次出现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 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镇党委党建核心作用弱化、政治引领不强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野岗镇党委没有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存在重业务、轻党建,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二是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镇党委对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抓得不紧,对党建工作的检查、督导和考核较少。三是创建五星党支部活动资料审核把关不严。五星支部创建材料内容存在照搬照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2024年将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严格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实行一次党课,并在支部会和党员大会上进行宣布,确保该制度持续执行加强镇党委对所属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的检查、督导和考核,提出问题,及时整改。三是由镇组织办、民政所、农办等站所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全镇各村的五星支部创建材料进行重新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照抄照搬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镇党委党务政务不分、以政代党。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镇党委依照规定,结合实际,定期研究党务工作。要认真履职,灵活安排,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党政不分”的做法,二是完善党委会议、班子会议等集体议事制度,理清党委会议和班子会议的界限。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引领村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责任感不强。一是个别村“两委班子”存在年龄老化问题。二是“1+N”主题党日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通过在各党支部积极营造浓厚党建宣传氛围,稳固推进、促进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活力化,促使村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责任感,切实提高党员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努力将各党支部打造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有效提升全镇党建水平。一是对40个村“两委班子”年龄构成进行再次摸底,对于出现年龄偏大成员,派组织部门人员对村委人员进行谈话,让他们注重培养年轻后备人员,各村至少要有三个年轻后备干部,在下次换届中,确保顶得上去。二是严格落实“1+N”主题党日制度,强化村支部人员主题党日开展意识,让主题党日与主题教育、传统节日、人居环境整治等结合起来,制定明确的活动主题和详细的活动计划,主题党日活动要按照计划逐项进行、有领导干部的情况点评、有普通党员的思考发言,更要按照主题党日相关要求开展,不得出现谈论村务工作等事项,让整个活动内容丰富,效果显著。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乏力。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功不实,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抓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依靠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缺乏后续跟进的监督检查。二是“以案促改”走过场、流于形式。三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全面落实镇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及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部署会;完善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开展党内民主生活;同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班子成员及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严格把控廉政风险,加强监督,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针对以案促改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问题,创新监督方式,加强监督力量,将以案促改后续跟踪问效有机融入日常监督。镇纪委专门督办、定期检查,坚决杜绝出现以案促改材料照搬照抄现象。对不采纳、不落实建议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三是加强党规党纪廉政警示教育,重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条规,增强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在节假日等关键节点,通过微信等方式及时推送廉政警示讯息,进行廉政提醒。务实高效推进专题警示教育,开展专题警示教育自查自纠,对标对表查缺补漏,高质量完成专题警示教育规定动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研究三重一大问题时,每个班子必须发言,同时做好班子发言记录,主要领导最后做表态发言。三是“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由镇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组织协调,并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同时镇党委把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促进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文件要求,会前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对班子成员的个人意见,在党委会上进行通报,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立行立改,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对于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都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都已报告清楚。镇党委书记组织召开党委会议,严格要求各党政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立行立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一是镇纪委在经常教育、主动监督等方面做的不够,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失之于软,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践行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未能常态化,抓早抓小不够,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警示不及时,廉政谈话多以集体形式进行,成效不明显,违纪违规案件时有发生。二是对村级监督委员会监督、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真履行监督职责。明确纪委书记专岗专职,镇纪委提高发现问题积极性,严肃上班纪律,加大督查行动的频率,不定期开展内部作风建设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公示对各类违纪违规问题严惩不贷。加大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业务培训,强化学习教育,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和规范“四种形态”,在政策水平和谈话技巧上不断提升,在线索研判上认真研究好处置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二是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的作用,采取村纪检委员工作月报告制度,对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上报。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对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进行及时通报,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四是严把纪律关,实行村务监督委员、纪检委员任职回避,除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外,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防止“同体监督”“亲戚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 聚焦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十二届县委巡察野岗镇党委反馈后,镇党委巡察整改责任压的不实,巡察整改不彻底,仍然出现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白条列支费用、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并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加强与有关村委、站所协调联动,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二是通过学习中心组学习,对民主生活会开展流程进行逐项逐条分析讲解,要求各班子成员坚持材料完整并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在今后的工作中,镇党委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党政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并做好整理归档。三是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镇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及村级工作责任制考评。四是由镇党委相关负责人对各村支部开展党建自查整改工作,要求各村支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同时,由相关负责人授课,针对如何正确开展支部三会一课,正确记录会议内容等进行重点讲解。经自查,全镇各党支部上述问题已整改,并由各村党支部的党群工作者负责配合支部书记做好日常三会一课开展和会议记录。五是规范财务管理,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杜绝“白条入账”再次出现,做到规范做账。六是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作用,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日午间饮酒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日午间饮酒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站所、科室要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健全制度,强化督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镇纪委要强化监督,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责任站所、科室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三)公布情况,接受监督。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镇党委在反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向党内和社会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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