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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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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10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务信息

民权县野岗镇中心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年度预算、决算、财务报告、收费项目和标准、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公开方式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 公告栏公开:学校在校园内设置公告栏,将财务信息张贴在公告栏上,供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查看。

2. 会议公开:学校可以通过教职工大会向师生员工公开财务信息。

 三、公开时间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时间应当及时、准确,一般应当在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公开上一年度的财务信息。

 四、监督管理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应当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学校可以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投诉电话:1862387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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