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16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征地法定公告 |
【上级文件】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权县2023年度第十批乡镇农用地转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现将民权县2023年度第十批乡镇农用地转用拟农用地转用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民权县2023年度第十批乡镇农用地转用。
二、农用地转用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规定,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本次农用地转用土地拟开发用途属于交通运输用地、工矿用地。
三、拟农用地转用土地位置及范围
该批次地块2023-02-10-01(西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东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北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南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
地块2023-02-10-02(西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东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北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南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
地块2023-02-10-03(西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东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北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南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
地块2023-02-10-04(西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东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北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南侧:绿洲街道亓堂村牛庄村民组)。
地块2023-02-10-05(西侧:绿洲街道赵庄社区赵西村民组;东侧:绿洲街道赵庄社区赵西村民组;北侧:绿洲街道赵庄社区赵西村民组;南侧:绿洲街道赵庄社区赵西村民组)。
地块2023-02-10-06(西侧:花园乡罗庄村贾窑村民组;东侧:花园乡罗庄村贾窑村民组;北侧:花园乡罗庄村贾窑村民组;南侧:花园乡罗庄村贾窑村民组)。
地块2023-02-10-07(西侧:花园乡花南村第六村民组;东侧:花园乡花南村第六村民组;北侧:花园乡花南村第六村民组;南侧:花园乡花南村第六村民组)。
地块2023-02-10-08(西侧:花园乡花南村第六村民组;东侧:花园乡花南村第六村民组;北侧:花园乡花南村第六村民组;南侧:花园乡花南村第六村民组)。
地块2023-02-10-09(西侧:花园乡花南村第六村民组;东侧:花园乡花南村第六村民组;北侧:花园乡花南村第六村民组;南侧:花园乡花南村第六村民组)。
地块2023-02-10-10(西侧:白云寺镇尹北村第五村民组;东侧:白云寺镇尹北村第五村民组;北侧:白云寺镇尹北村第五村民组;南侧:白云寺镇尹北村第五村民组)。
四、拟农用地转用土地现状权属、地类、面积及拟开发用途等见下表:
农用地转用土地单位权属 | 农用地转用土地面积(公顷) | 拟开发用途 | |||||||
总面积 | 农 用 地 | 未利用地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
民权县 | 绿洲街道 | 亓堂村牛庄村民组 | 0.1746 | 0.1559 | 0.0155 | 0.0032 | 交通运输用地、工矿用地 | ||
赵庄社区赵西村民组 | 0.0409 | 0.0148 | 0.0261 | ||||||
白云寺镇 | 尹北村第五村民组 | 0.0481 | 0.0481 | ||||||
花园乡 | 罗庄村贾窑村民组 | 0.0373 | 0.0373 | ||||||
花南村第六村民组 | 0.6754 | 0.6754 |
五、拟农用地转用土地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联系方式
拟农用地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通告颁布之日起15日之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农用地转用土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其登记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自公告颁布之日起,在拟农用地转用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登记。联系电话0370-8556625。
六、其他
本公告期限为30日,农用地转用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上述公告有不同意见的,在此期限内可以就农用地转用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2023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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