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4-0000007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与标准 |
民权县庄子镇财政专项资金政策与标准制度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资金,完善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根据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运作。账、款、票以及印鉴、支票均要分开管理,账目清楚,要有现金账、银行账,各账分类要规范,按时上报,不得设账外账;项目和资金必须使用专门账簿。
2、严格财经纪律,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购买办公用品,五百元以上开支需两人同时办理。
3、按时申报、交纳各种税费,按时上报各种报表,每月公布收支,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报告财务状况。
4、开票要票款相符,杜绝不规范票据。
5、建立健全项目库,并每年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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