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037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宅基地使用情况 |
民权县庄子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规章制度不落实、人员作风不严谨、审批监管不到位、执法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不断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
二、整治内容
1.是否设立审批窗口,明确流程,公示制度;人员是否定岗定位,明确责任,规范履职;是否落实“联审联办”、“三到场”及日巡查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
2.是否存在对村民宅基地申请未及时受理或不受理;是否无故拖延,未及时一次性告知材料是否完整,需补充材料清单及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是否存在符合条件的申请未及时予以审批或者不予审批。
3.是否建立宅基地审批台账,分类保存审批及监管资料;是否及时落实备案要求。
4.审批资料是否存在缺项、漏项,填报数据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涂改等。
5.综合行政执法是否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执法活动,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少建多”。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下发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围绕工作目标和整治内容,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宣传动员阶段。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召开全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村头大喇叭等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总动员。
(三)自查自纠。按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分类、及时整改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抽查督导。镇政府将对全镇各村委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自查自纠不认真、群众举报反映真实问题不处理、查处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故意漏报瞒报的,依法依规追责交乡纪检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
“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我镇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依法履职尽责,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完善监督措施。要在镇、村两级公示栏宅基地审批窗口及其他醒目位置张贴整治内容及镇、村两级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知晓,县级整治办举报电话为0370-8553309,乡级整治办举报电话为0370-8701022。对群众反映、举报、调查发现和上级移交等问题线索,要在接到相关问题线索后7天内核实情况,分类处理。对涉及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宅基地审批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乡纪委部门处理。
(三)形成长效机制。“专项整治”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要深入村庄仔细排查,对已审批资料进行“回头看”,排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少建多”、审批资料是否存在空项、漏项、错项等问题,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我镇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商丘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双月巡查工作方案》(商政办〔2023〕1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防止问题反弹,从制度上加以规范,确保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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